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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连古城管理局全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23 08:40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从五个方面入手全面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资产管理与内控管理相结合,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52号令)、《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甘财资〔2020〕69号)等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业务标准(试行)》《甘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标准》《甘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操作指引》要求,合理设置岗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资产购置、验收、入库、领用流程,把固定资产管理贯穿到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全过程,确保流程清晰、职责明确、管理规范。

二是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严格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编制相关规定,结合保护区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根据单位现有资产存量、使用状况、费用开支等状况,合理编制资产配置预算。资产配置预算须经省局审核通过报省财政厅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没有资产配置预算或未经批准,不得已任何理由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部门预算和单位经费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

三是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严格资产购置和账务管理。严格执行资产购置管理规定,经资产配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购置的资产、上级配置、调拨、奖励的资产和接收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有资产的,均应在取得资产60日内按相关程序及时登记入账,并由资产管理人员按相关要求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账证相符、账卡相符、账帐相符。

四是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严格账实不符资产核查管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角城、黄岭、连古城、勤锋、花儿园、红崖山、南湖等7个保护站上划省级管理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实际,委托第三方对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有资产进行清理盘点,摸清单位账实不符资产情况,形成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将单位所有资产全部纳入《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同时,加强与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衔接,尽快完成涉改单位国有资产划转工作。同时,根据《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本年度我局计划对一些使用年限较长,过于陈旧,磨损较大,不能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清理、处置。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五是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加强固定资产处置和收入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甘财资〔2020〕69号)及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管理,在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和产权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后全额上缴省级国库。并按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规范使用财政返还资金。

供稿:杨雅婷    审核:胡生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