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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3 15:37    阅读次数:    选择字号:T|T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的批复》(甘林规函〔2022〕65号)精神,现将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保护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三)组织开展保护区荒漠资源的保护、调查和监测,建立资源档案;

(四)保护荒漠天然植被群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极其脆弱的荒漠生态系统和古人类文化遗址;

(五)开展保护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测报防治以及森林防火预警预报、防火演练、扑救处置等;

(六)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并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

(七)在不影响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二、机构设置

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以下简称民勤连古城管护中心或管护中心),事业性质,级建制,隶属省林业和草原局直管,现核定事业编制70人,其中:管理岗位14人,专业技术岗位49人,工勤技能岗位7人。护中心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加挂项目管理办公室牌子)、保护监测科、科研管理科信息管理科6个科室,下设黄岭、三角城、连古城、勤锋、花儿园、红崖山、南湖保护站等7个基层保护站。2021年底,我中心在职人员62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45人,工勤技能人员8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4719.0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0.77万元,增长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74.47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4719.0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0.77万元,增长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5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1.84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100.00万元。

5.农林水支出4414.1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76.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4.5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949.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7.49万元,增长2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单位新聘职工工资,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695.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9.40万元,增长13.9%,增加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增加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5个,主要是国土绿化支出;林业草原行业管理费;森林资源管护;湿地等生态保护支出;自然保护地建设补助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4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财政定额标准减少造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四)培训费0.3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97万元,下降75.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定额标准减少造成。

五)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预算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此表为空表。(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9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此表为空表。(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非税收入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26.13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中心计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261.78万元,均为2022年财政拨款资金。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底,我中心固定资产原价为5105.21万元,其中:房屋18999.53平方米、2955.26万元;车辆总数为11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

(五)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项目。

实施主体: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实施周期: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总投资2435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项目概况: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项目计划在连古城保护区造林8000亩;完成黄岭保护站公益林管护用房采暖锅炉更新建设等。

立项依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甘林发〔2021〕63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资环〔2021〕120号)

预期总体目标:资金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劳务补助、社会保险补助、补植与抚育、防灾减灾、资源监测、档案管理、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万元、宣传培训等。

项目绩效目标: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项目计划在连古城保护区内完成造林8000亩;完成黄岭保护站公益林管护用房采暖锅炉更新建设等。

(六)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此表为空表。(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七、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省级财政项目共10个其中:2021年度项目7个,2020年度结转项目3个。下达各类绩效自评资金1376.18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326.35万元)。本年度资金执行数1318.61万元,执行率95.82%。2021年度,民勤连古城管护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总分95.82分,自评等级为优。

2021年度,民勤连古城管护中心正常运转,职工工资能够按时发放;利用省级财政防沙治沙项目资金在连古城保护区三角城保护站孙家井段营造防风固沙林(灌木林)0.04万亩;按要求参加了193万亩生态公益林(灌木林)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向承保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拨付保险金193万元;利用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在连古城保护区红崖山保护站龙王庙段实施梭梭大沙鼠防治0.5万亩;利用省级财政自然保护区项目资金在连古城保护区新建三角城保护站防火器材库130.9m2,同时对花儿园保护站管护站点进行了维修改造,包括宿舍楼维修、办公室维修、地面硬化、彩钢车棚等;利用省级财政森林和草原防火项目资金在连古城保护区红崖山保护站西大河段辖区维护护林防火道路8km。年初预定目标基本完成。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项目共7,下达各类绩效自评资金2695.3万元包括:国土绿化支出1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435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支出(中央财政)20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支出(省级财政)20万元;自然保护地补助(省级财政)100万元;林业草原行业管理费3万元;林业草原行业管理费(非税返还)17.3万元。

八、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反映用于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及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微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等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反映草原草场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工程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价、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发布,检疫检测,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监管,新品种及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与遗传资源管理,重大宣传,人才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35、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0、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41、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2、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附件1: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2022年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