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连古城保护局认真学习贯彻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为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近日,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照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加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支付条例》落实落地。
一是认真学习解读《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已经2020年7月1日国务院第9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支付条例》, 近日,民勤连古城保护局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支付条例》,加强宣贯解读,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支付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全力抓好《支付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是广泛开展《支付条例》宣传普及。制定学习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保护区管理局门户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平台开展宣传,并通过印发《支付条例》、悬挂宣传横幅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支付条例》的宣传普及,努力营造学《支付条例》、用《支付条例》、守《支付条例》的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支付条例》。要求在项目申报审批、预算执行、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管理工作,规范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不得对政府投资项目要求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不得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收取其他保证金,不得拖延检验、验收和变相延长付款期限等,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提振中小企业信心,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供稿:张晓丽 审核:胡生新)